第一:“未出嫁時不許嘗生餃子餡”,如果嘗了出嫁時轎子掉河裏。
第二:“未出嫁時不準就著案板吃東西”。您要不聽説,非要就著案板吃東西的話,出嫁以後要是遇到訴訟官司或什麼驚官的事,必得由她作證。
第三:“未出嫁時不準就著飯杓吃東西”,否則一準嫁個黑臉女婿。
第四:“未出嫁時不許磨刀”要是磨了的話,準嫁個慢性子姑爺。
第五:“未出嫁時吃飯不許掉飯粒”,保不齊就嫁給麻子。這下明白了吧,敢情天下麻子都是沒過門的姑娘掉下的飯粒兒砸的。
第六:“不許坐掃把”,如果哪天不小心坐了,一不小心就得當著大伯子放屁。
第七:“不許把垃圾堆在門後”如果堆了,兒子生下來瞧嘴,招人笑話。
第八:“不許對著壺嘴喝茶”,見人説不出話。這還真是有一搭沒一搭的,現在婦女對著壺喝茶的難説沒有,但哪説話也都挺衝的。
第九:“懷孕不許受人磕頭,也不許給人磕頭”。這條好辦,因為現在誰也不磕頭了
第十:“不能喝濃茶、多吃醋”,等生孩子的時候難産;您非要喝濃茶、多吃醋等您不生孩子,歇菜的是時候再喝!
第十一:“正月不洗腳”,腌菜臭缸。不會過去用婦女的洗腳盆腌菜吧。
第十二:“正月不做鞋”,有邪事發生
第十三:“正月初七忌針線”,七仙女預示著連生七個女兒。
第十四:過年節忌針線”,否則以後過節就生病。
第十五:禁止婦女(尤其是孕婦、寡婦)參加祭神、祭祖活動。因為婦女屬陰,陰不能壓陽;孕婦係“四眼人”;寡婦“方死”了丈夫是戴罪之人,是守孝之人,是不祥之人。倘若衝撞了神、佛、祖先,即等於衝了“家運”。
第十六:從除夕家佛堂、祠堂起香之時起,即不接待婦女,雖至親亦如此,謂之“忌門”。婦女外出拜年,須待正月初六日開始。
第十七:除夕夜,是為諸神下界之時,人人必須恭謹行事,不得爭鬥謾罵,以免衝撞過路神靈。
第十八:禁説不吉利的話,言談中不得帶有“打、殺、砍、剮、破、壞、沒、輸、賠、光、鬼、病、痛、窮等等字眼。
第十九:小孩不準哭鬧、吵架。小孩不聽話,大人應好言相勸,不準打罵。
第二十:逢年節不準打碎盆、碗等傢具,否則即是破産之兆。如一旦打碎,當馬上説“歲歲”(碎碎)平安,及時進行“破解”。
第二十一:逢年節不準掃地(否則會把財掃出去);不準倒垃圾和泔水(怕把財倒出去)。
第二十二:逢年節不準動刀、不準動針、不準動剪。
第二十三:元旦之日不準看病、吃藥,否則,一年到頭都會生病。
第二十四:元旦之日不準花錢,否則,一年都是受窮。但給小孩壓歲錢不在此例。
第二十五:忌做蒸、炒、炸、烙等炊事(因“蒸”與“爭”諧音;“炒”與“吵”諧音;“炸”與“炸”(zhà)諧音;“烙”與“落”諧音。均屬不吉)。一律吃年前做好的年菜。
第二十六:有的家庭因受佛、道兩教禁殺生的訓戒,初一要忌葷,一天兩頓素餡餃子。説是大年初一吃一天素,即可代替全年(如此方便、簡而易行之善事,何樂而不為之)。
第二十七:新正忌空房。故新婚少婦不得在娘家留宿。
第二十八:俗雲“正不娶,臘不訂”。正月婚嫁,臘月訂婚,夫妻不能白頭到老。
第二十九:正月,如有親友家送來報喪的訃聞,需撕破一角,作為破解,以除晦氣。
第三十:婦女在正月裏不做鞋,以避免“招邪”(“鞋”與“邪”諧音)
第三十一:正月忌剃頭,否則死舅舅。
這些禁忌恐怕歸為迷信就有點太哪個了,怎麼説也是傳統文化和民俗,它是心理、願望和幻想。